2009/06/25 行銷企劃組資深行銷經理吳若瑩

先前談到醞釀平台誕生的一些背景因素,這一期,將與大家分享平台將如何演進發展成各種可行營運模式,以及這些模式的經營特性。


委外服務的發展新趨勢─軟體即服務與平台即服務是轉捩點

根據資策會MIC的報告,台灣委外服務,已從第一代純硬體導向的資訊委外(IT Outsourcing;ITO),逐漸走向第二代以軟體為導向的應用委外(App Outsourcing;APO),之後將演變成第三代以服務為導向的流程/策略委外(Business Process Outsourcing/Strategic Outsourcing;BPO/SO),另外,委外工作的屬性也將從原先的事務性逐漸走向策略性。


第一代是以提供基礎架構、或網路頻寬等委外服務為主;到了第二代時,已開始提供類似應用系統委外的服務,並且在2000年,出現提供軟體租賃服務的應用軟體服務供應商(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;ASP)。


我認為,ASP其實是孕育“平台”營運模式的啟蒙點。這從委外服務在第三代時,已提昇到所謂的流程服務委外及策略性委外層級即可看出--2006年出現強調以服務為導向的軟體即服務(Software as a Service;SaaS)營運模式,例如Salesforce.com的CRM on Demand,隔年,則延伸出平台即服務 (Platform as a Service;PaaS)營運模式,如Amazon.com的AWS。


ASP、SaaS與PaaS帶動現今的平台服務模式

為何會說ASP、SaaS與PaaS孕育著平台的崛起,我想這得從其的營運模式演進談起:


一、ASP

ASP應用軟體服務供應商,90年代末期,隨著網路的興起,開始有應用軟體服務供應商推出由其負責開發、執行與維護的軟體,企業只要透過網路租賃、使用所需服務,收費方式則是採月繳或年繳。

軟體租賃模式剛問市時,被喻為企業數位化的最佳解決方案,初期也的確做得挺有聲有色的,但因當時整體網路環境不夠成熟,例如頻寬速度、普及度與穩定皆不高,再加上當時的業者多無法提供客戶量身訂製的服務,功能更是少得可憐,因此,隨著網路泡沫化,軟體租賃模式也就逐漸被人淡忘。


二、SaaS與PaaS

SaaS與ASP的概念有些類似,服務商透過網際網路、提供企業用戶商業應用軟體;至於平台即服務則是SaaS的延伸,係透過網路提供從商業應用軟體、中介軟體、資料庫到應用伺服器底層基礎架構的一種新興服務模式。


相較於ASP興起的年代,由於SaaS與PaaS興起於網路環境成熟時,再加上服務商歷經ASP年代的磨練後,技術服務能力亦較之前更富彈性與多樣化,是故,在金融海嘯的席捲下,資訊委外模式再度受到企業主青睞,成為熱門的資訊服務模式。


由於SaaS與PaaS是資訊委外服務模式中,最有助於企業主省錢的熱門選項,因此,軟體即服務與平台即服務一時之間突然夯了起來,當然,也造就了平台服務模式的崛起。SaaS與PaaS等平台服務除在美國市場很熱外,業有不少台灣企業採用。


首重服務的新平台服務模式

ASP的出現讓平台服務模式有了最起碼的雛型;差別僅在於,其是以提供一對一服務為主,而以SaaS、PaaS為主的平台服務則提供一對多服務,以實現透過資源共享降低IT營運支出的好處。

另一方面,企業主雖可透過網路享受ASP服務,但服務層面多停留在軟體授權、維運或代管等範疇,但到了SaaS與PaaS的平台服務時代,服務這個概念、精神被發揮得淋漓盡致,使用多少就付多少,企業主買到的是服務、不是軟體或硬體等IT產品。


那以SaaS與PaaS為主的平台服務的經營特色又是什麼呢?這裡,我參酌了MIC的說法:


第一,核心服務加值化:平台服務除了提供軟體與基礎架構,還衍生出軟硬體的維護、支援與管理服務。

第二,標準化產品、差異化服務:平台服務一方面提供標準化與模組化產品,另一方面,又可針對不同的企業主包裝成差異化的服務,是故,服務供應商很快就可以達到經濟規模,而企業主也能輕鬆的降低軟硬體服務的使用總持有成本(Total Cost of Ownership;TCO)。

第三,計費模式彈性化:平台賣的是服務而非IT產品,所以是採「用多少付多少」模式,而這意味企業主更可依經營型態決定付多少價錢、買多少服務。


了解平台服務的經營特色後,您一定會好奇:企業等使用者採用平台服務後,除降低軟硬體服務的總持有成本外,又有哪些效益呢?這正是我在下一期想談的,請拭目以待吧